根据校财务处要求,现将我院2013年需实行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申报安排如下:
2.年批量采购金额满5万元的图书资料(含电子类读物);
5.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碎纸机、多功能一体机等办公设备;
7.年批量采购金额满5万元的办公家具(包括档案密集架)、实验室家具、公寓用品家具;
1.各系部上报院里的数据,必须附论证报告,并同时上报电子版。
2.本次上报2013年采购预算的项目,如有明确的经费来源及金额的(含科研经费),请根据该经费的管理要求及2013年计划任务书的安排组织申报;校内年度正常安排的专业及实验室建设经费、学科建设经费,请按2012年安排的经费及设备购置要求预报70%经费额度;对已申报可能被上级批准的2013年各类专项,请各申报单位或负责人根据计划预报采购预算,待专项批准后确认。
3.本次申报作为学校编制上报2013年部门预算中政府采购的基础数据,不作为预算经费的直接安排。上报数据经分管学校采购工作的校领导审定后,报校长批准。
4.未按以上要求申报政府采购预算的单位,学校在2013年度预算中将不予安排相关经费,年度内申请采购的,校采购部门将不予受理。
5.各单位申报的采购计划,由院研究后统一报校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