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管理,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以优良的考风促进教风、学风、校风建设,切实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现将加强考风考纪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严肃考风考纪的重要性
(一)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
要把规范课程考核、严肃考风考纪作为教师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内容,让教职工充分认识到参与监考工作是其基本职责;引导教职工以严谨的治学态度、优良的教风推进学风、考风的转变。
(二)加强学生诚信教育
要把考风考纪教育作为学生诚信教育的重要内容,把人生理想、社会担当和学业发展、就业创业等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大学生做“有诚信、有自信、有责任、有能力”的“四有”农大人。
加强对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要求和违纪处分等方面的教育,开展学生考试诚信教育专题活动,要求学生遵守考试规则、尊重监考人员,诚信考试、杜绝作弊,以良好的考风促进学风的根本好转。
二、严格执行课程考核管理相关规定
严格执行《安徽农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行)》(校教字〔2010〕42号),规范课程考核行为。
(一)考试命题要求
1.闭卷考试命题。教师必须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命题。命题要涵盖教学内容的重点及难点;题型设置要合理,难易度、份量适中;试题要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要有适当比例的综合题目。同一课程,应统一命题。闭卷考试要同时拟定A、B两套试卷及相应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机考随机抽题。
2.非闭卷考试。要根据课程特点制定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和方式要体现课程特点,符合课程教学目标要求。非闭卷考试须到教务处备案。
3.保密要求。试卷在开考前的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保密。严格禁止任课教师划定考试范围和进行其他引导性提示。试卷必须由任课教师送印。发放、领取和考试后送还必须由学校在职人员办理,严禁其他非在职人员送印、发放、领取和考试后送还试卷。凡出现泄密事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考试运行管理
1.监考人员安排。期末各课程考试监考人员由教务处统筹安排,参加监考的人数按照课程考试考场情况分配到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教务处的安排确定监考人员。学院报送的监考人员中,研究生不能超过分配人数的三分之一。校直各单位工作人员的监考工作由教务处统筹安排。
2.监考人员主要职能。监考人员严格执行监考工作的基本要求。重点做好: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研究生不得领取和送还试卷);开考前必须随机调整考生座位、核查考生信息;告知学生不得使用手机,以及考试相关违纪情形等。
三、认真做好考试监督检查
(一)期末考试巡视组
具体负责学校期末考试秩序的维护。巡视组名单及工作安排另行发布。
(二)效能督查组
学校纪委成立由纪委委员组成的效能督查组,重点负责对监考人员履职行为的检查和监督。
(三)校教学督导检查组
由校级督导组成员组成,具体负责对考风考纪整体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具体工作由校督导室安排。
(四)学生督查组
参与对考风考纪情况监督。具体由学生处、校团委组织安排。
四、从严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一)试卷泄密
出现以下涉及试卷泄题情形的,一律按教学事故处理:任课教师违规划定考试范围,经查实的;送印、领取试卷未按规定程序执行,出现泄题,经查实的;其他可以认定为试卷泄密行为的。
(二)监考人员渎职
监考人员未经允许私自调换他人代替监考的;或未按照要求履行监考职责,造成考场管理松懈,有违考试公平的,一经发现并核实,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三)单位履职异常情况
未按要求安排教师参加监考工作或研究生监考人员比例未按要求配置,反馈后拒不调整的,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学生考试违纪
考试期间,学生严禁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监考人员发现学生在考试期间使用手机可直接判定学生考试违纪。利用手机作弊的视情节按记过及以上处分处理。
开考前拒不接受监考人员安排调换座位的考生,监考人员可直接按照考试违纪处理。监考人员处理不好的,应及时和各考点巡视人员联系。
考试期间学生其他类型违纪或考试作弊的,严格按照《安徽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和《安徽农业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先予以通报,再按照规定处理。
(五)监考人员或单位违规
监考人员或有关单位违规由校纪委、教务处依据违规的具体情况通报到校有关职能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进行处理,违规结果作为个人和单位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举报电话:65786116;65786170。
五、切实加强考风考纪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考风考纪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考风考纪领导组,各学院成立相应的考风考纪领导组。
学校考风考纪领导组:
组 长:王华丽程备久 裴树东
成 员:方 明 赵 莉 阮爱民 韩 军 周 旭 刘惠东
刘海涛 张新贵 鄢高翔 袁 艺 张 平
学院考风考纪领导组:
学院党政一把手任组长,为学院考风考纪第一责任人,成员由学院党政负责人、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教学基层组织负责人组成。
安徽农业大学
2013年6月24日
关于加强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