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13年暑假工作安排,为确保留校住宿学生有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和生活秩序,现将我校2013年暑期留校学生住宿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2011级、2012级学生原则上不允许留校,各学生班级辅导员(班主任)、学院要按照条件,严格把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暑期留校:
(一)参加学校有关部门、学院集中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
(一)6月25日-7月2日:拟申请留宿学生本人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提交申请,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二)7月3日前:辅导员(班主任)对申请留宿同学条件进行确认,网上提出审查意见,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于7月4日前将相关留宿条件证明材料集中报送学院;
(三)7月5日前:学院根据各班级报送的证明材料网上提交审核意见,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学生处;
(五)7月8日:各学院安排专人携汇总表(学工系统下载打印)前往宿管科或公寓宿管中心集中办理住宿手续。
(一)假期留校学生各学院要从严掌控,管理职责主要由学院负责,学院需准确掌握学生假期动向;
(二)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宿舍区内要服从宿管中心的统一管理;
(三)学生留校住宿期间要特别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贵重物品(如电脑)要妥善安放,自行负责保管;
(五)学生在暑期留校期间一经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在校住宿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