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加强校企合作,激励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经与华商(合肥)律师事务所协商,特设立“华商奖学金”。评选细则如下:
一、参评对象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本科二、三、四年级法学专业学生。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本科生10名,每名1000元人民币。
三、奖项设置
(一)学业优异奖
二、三、四年级各1个名额。获奖学生须全面发展,学业优秀,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并符合下列条件:
1.参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专业前30%,无不及格科目;
2.参评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5(含)以上;
3.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测成绩80分以上(以体育部反馈为准)。
(二)创新创业奖
二、三、四年级共4个名额。获奖学生须全面发展,综合测评位于专业前50%,无挂科记录,创新意识强,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三类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2.在“挑战杯”“三创赛”“互联网+”等A、B类赛事中,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担任第一或第二负责人,不含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3.获国家级“大创”或省级“大创”立项,校级“大创”立项顺利结题;
4.担任公司法人,注册创业公司且运行超3个月,有实绩。
(三)社会实践奖
二、三、四年级共3个名额。获奖学生必须全面发展,综合测评位于专业前50%,无挂科记录,实践能力突出,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中,获得省级优秀团队或校级团队验收优秀(担任负责人);
2.在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中,获得省级先进个人或校级调查报告一等奖及以上;
3.获得国家或省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校级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校级五星、四星、三星志愿者;
4.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等单位举办的主持人大赛、职场模拟面试大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演讲比赛等个人类比赛获得校级一等奖;
5.由学校推荐到省级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
四、“华商奖学金”不与校级(含)以上奖学金同时兼得,同等条件下通过司法考试者优先。如若名额盈余将顺延至下一年。
五、参评办法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12月12日上午10点前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至人文楼212办公室司老师处。
2.审核公示:经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对获奖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3.上会表彰:公示无异议后,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获奖名单,学校和企业共同举行表彰仪式,向获奖学生颁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六、相关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奖学金评选活动,周密安排,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地有序开展,材料真实有效。
2.认真实施,确保效果。各班级要加强评选工作的沟通协调重视过程教育,把评选工作与资助育人相结合,落实工作责任人,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切实把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评选出来,保证评选效果。
3.落实过程,加强宣传。各班级要注重评选操作过程的规范性,加强对评选工作各环节的跟踪、监控和反馈。加强宣传,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积极示范作用。
学院咨询电话:0551-65786246
联系人:司海峰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