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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2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12年05月16日 00:00 作者:  点击:

根据中组部《关于做好2012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1]61号)和我省《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组通字[2010]54号),现就做好2012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聘数量

全省共选聘大学生村官2160名以上。其中,面向国家985、211重点院校毕业生等择优选聘330名以上,拟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各市名额,若报名情况不均,征求本人意见后适当调剂;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834名,根据各省辖市行政村总数进行分配(附后),适当向皖北地区、大别山革命老区倾斜。各市所辖县(市、区)选聘指标由市结合实际进行分配。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面试、驻村见习、考核、体检等方式确定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等方式确定人选。

三、选聘条件

选聘对象的基本条件是:(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二)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三)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四)身心健康。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

1.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参加择优选聘的,须为国家“985”、“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和符合选调生条件(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学生干部)的全日制一本院校应届毕业生;

3.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和2010、201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党员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或受到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专科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农村基层项目期满人员,以及市、县(市、区)自行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可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大学生村官任职和政策待遇

大学生村官原则上回原籍所在县(市、区)的村任职,一般不安排在本人家庭所在村。

大学生村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根据工作需要,可兼任村团组织、妇联组织负责人等职务。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的,党员预备期满转正后,即改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表现优秀、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两委”成员。

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一个聘期为3年。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原则上可再续聘1个聘期。不再续聘的,可自主择业。

大学生村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由县级财政部门按月统一打卡发放。同时,中央财政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聘期满3年后,留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期间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工作和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期满留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须签订续聘合同。

(二)在村任职期间,以县(市、区)为单位,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直至聘期结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费,由县(市、区)财政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

(三)认真执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对在村任职2年(含2年)以上、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村官,经本人申请,省、市、县(市、区)选聘办逐级审核后,代偿资助贷款本金的60%;对任职满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代偿资助贷款本金的40%和全部个人自付利息。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由省财政承担。

(四)每年公开考录公务员时,按不低于全省公务员考录计划10%-15%的比例单列计划,面向服务期满、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较少的地方可适当降低比例,但考录数量不少于当年服务期满人员数的10%。选调生逐步做到主要面向在村任职2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大学生村官选拔。

(五)乡镇基层事业单位有编制、岗位空缺且工作需要的,可直接补充任职满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村官。县及县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对在村任职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称职的,凭省选聘办颁发的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对聘期期满、考核为优秀等次或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大学生村官,可破格免试直接聘用。每年县及县以上相关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在基层服务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六)在村工作表现良好、连续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连续工龄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其社会保险关系可按有关规定转移、接续。

(八)大学生村官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或随高校派遣通知一起转至任职村所在县(市、区)。

五、选聘工作时间和程序

选聘工作自4月初开始,至8月中旬结束,具体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

4月中旬,引发《安徽省2012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并通过省内有关媒体和安徽大学生村官园地(oa.ahxf.gov.cn/nzyd)、安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ahbys.com)、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等网站发布。5月中旬前,各市要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到高等院校推介宣传大学生村官工作,可开展优秀大学生村官报告会、举办大学生村官项目推介会等活动,通过大学生村官现身说法、发放政策宣传单、接受高等学校毕业生现场咨询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高等院校要召开毕业生动员大会和座谈会,利用校刊、网络、广播等媒体进行宣传,邀请本校毕业的优秀大学生村官返校作报告,组织观看优秀大学生村官事迹专题片,讲明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政策待遇,提高广大毕业生的思想认识,鼓励和引导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社会实践能力较强、在校实际表现突出、有志到农村干事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积极加入大学生村官队伍。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皖籍高校毕业生按照其原籍所在的省辖市,原则上实行定向报名。外省籍的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报考,每人限报一个省辖市。

报名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上进行,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5月18日9:00至5月28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在皖高校的毕业生报名后,须及时与本校选聘工作办公室联系,并按要求进行备案;符合择优选聘条件的毕业生和省外高校的毕业生应在报名后及时将有关证明材料传真和邮寄至安徽省选聘工作办公室备案。

2.资料初审。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分别由省选聘工作办公室和省教育厅、在皖高校,以及省人社厅、团省委负责,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上进行。其中,省选聘工作办公室和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对符合择优选聘条件的毕业生、省外高校毕业生和市、县(市、区)自行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资格初审;在皖高校负责对本校应届和往届毕业生的资格初审;省人社厅和团省委负责对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人员的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着重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并在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资格初审应由熟悉业务的人员承担,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

3.网上确认。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5月30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31日16:00前按要求在网上缴纳40元笔试考试费用(符合择优选聘条件、通过资格初审的毕业生不需网上缴费;未通过择优选聘资格初审的,且符合公开选聘条件的,如愿意参加考试则需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自行放弃。缴费后于2012年6月13日至6月15日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2年6月16日至6月18日,由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院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三)考试遴选

1.符合择优选聘条件的毕业生

(1)资格复审。2012年6月2日,面试人员根据所报考市有关规定,携带有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其中,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符合选调生条件的需提供学校党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

(2)面试。6月3日上午8:30开始,一天内完成。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各市自行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市选聘数1:1.5的比例确定驻村见习对象。各市择优选聘数=各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330÷全省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总数)确定。

(3)驻村见习。2012年6月8日至7月8日,由各市组织进行为期1个月的驻村见习。驻村见习期间,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协调财政部门比照当地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给予见习补助,并确定1名乡镇领导担任见习村官的工作“导师”,明确职责要求。见习村所在乡镇负责提供食宿和工作条件。

(4)见习考核。7月15日前,由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对见习村官进行考核,全面了解他们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行、实际能力、个性特点及岗位适应性等。见习村官考察材料和体检人员名单及时报省、市选聘办备案。

2.符合公开选聘条件的毕业生

(1)笔试。省里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部分内容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50分。笔试时间为6月17日下午14:30—17:00。笔试后,分省辖市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其中,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

(2)资格复审和确认。笔试后,省选聘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团省委和在皖各高校将对面试入围人员报考资格进行统一复审。7月2日,各省辖市根据政策规定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和信息,对参加面试人选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及逾期未办理确认手续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确认。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省辖市公布的各县(市、区)选聘计划,填报志愿任职地所在的县(市、区)。对于填报志愿相对较少的县(市、区),可由市选聘办征求考生意见后进行调剂。

(3)面试。面试工作在省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由各省辖市选聘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按县(市、区)分组进行。面试时间为7月4日。面试后,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由各省辖市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时间为7月18日至7月19日。体检对象为驻村见习考核称职以上的和通过公开选聘面试的毕业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自行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确定聘用对象

7月下旬,根据择优聘用对象驻村见习表现、个人意愿和体检情况,公开选聘对象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各省辖市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研究上报本市拟聘用大学生村官名单,省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聘用对象,并在安徽大学生村官园地、安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安徽人事考试网公示5天。

(六)培训上岗

8月上中旬,以省辖市为单位集中举办大学生村官岗前培训班。培训结束后,各市统一将大学生村官派送到县(市、区),县级组织部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协议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学生村官工作,超前谋划,认证组织。各级选聘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统筹实施选聘工作。各高等院校要建立健全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积极推荐优秀毕业生参加选聘。各地各单位要配备足够的工作力量和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选聘考试、体检、岗前培训等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凡发现在选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操作的,将取消参选人员资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进一步提高选聘工作质量。各地各高校要总结和运用几年来开展选聘工作的经验与做法,进一步创新宣传发动方式,严把资格审查关,优化面试操作规程,增强岗前培训实效。择优选聘重点院校优秀毕业生并开展驻村见习,是创新选聘方法、探索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选聘方式的一次重要尝试。各地要超前谋划,精心组织,注重在确定见习村、安排见习内容、选定工作“导师”、确保见习工作实效等方面探索积累成功经验。

(三)加大对大学生村官培养使用力度。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强化教育培养,规范管理考核,健全激励保障,加大创业扶持,加强舆论引导,扎实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实施。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倾斜力度,鼓励优秀大学生村官留村任职,认真做好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招录公务员、选调生等工作,加大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和县(市、区)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力度。同时,积极拓展多种发展渠道,引导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多样化发展。

附件:

全省2012年大学生村官公开选聘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名 额

单 位

名 额

合肥市

150

马鞍山市

80

淮北市

60

芜湖市

90

亳州市

150

宣城市

95

宿州市

124

铜陵市

60

蚌埠市

100

池州市

70

阜阳市

200

安庆市

170

淮南市

65

黄山市

80

滁州市

140

总 计

1834

六安市

200

2012选调(聘)生学生干部、党员证明等相关证明模板.doc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安徽农业大学2012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预通知 下一条:关于第四十三期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集中授课和结业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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