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校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13-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考风考纪工作,现将进一步严格考试纪律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强化监考管理
学院报送的监考人员中,研究生不能超过分配人数的三分之一。监考人员严格按照监考工作的基本要求做好监考工作。重点要做好,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研究生不得领取和送还试卷);开考前必须随机调整考生座位、核查学生的考生信息;告之学生不得使用手机,以及考试相关违纪情形等。
未按要求安排教师参加监考工作或研究生监考人员比例未按要求配置,反馈后拒不调整的,通报批评所在单位。监考人员未经允许私自调换他人代替监考的,或未按照要求履行监考职责,考场管理松懈,有违考试公平的,一经发现并核实,按照教学事故处理。监考人员或有关单位违规由校纪委、教务处依据违规的具体情况通报到校有关职能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进行处理,违规结果作为个人和单位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2.强化违纪处理
考试期间,学生严禁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监考人员发现学生在考试期间使用手机可直接判定学生考试违纪,利用手机作弊的视情节按记过及以上处分处理。开考前拒不接受监考人员安排调换座位的考生,监考人员可直接按照考试违纪处理。监考人员处理不好的,及时和各考点巡视人员联系。考试期间学生其他类型违纪或考试作弊的,严格按照《安徽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和《安徽农业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先予以通报批评,再进行处理。
3.强化监督检查
各学院制定期末考试管理具体措施,包括学生诚信考试具体举措,学院考试巡视组,巡视人员名单及巡视时间和地点等。学院期末考试管理方案必须放在学院网页首要位置。
学校成立效能督查组、教学督导检查组、学生督查组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65786116;65786170。
安徽农业大学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