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92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校2015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发放原则
(一)补贴对象。2015届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按8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解决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相关费用补贴。
(三)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复核、公平公正、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个人申请时间:4月2日—4月7日,符合补贴条件的我院毕业生自愿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应附:(按从上到下顺序放置)
1、书面申请(附件1)2份,(需要贴照片)
2、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学生本人残疾证3、《就业创业证申领表》(附表3)及相关证明材料,2份
4、本人身份证件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需要贴照片)
5、个人徽商银行卡正反两面复印件
6、两张两寸照片
注意事项:
1、请大家以专业为单位汇总材料,送至人文楼211办公室
2、请各专业提交材料时同时提交附件2电子档汇总表
3、联系人:张旭念 联系电话:65786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