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安徽省学位委员会以及我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考核和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考核
(一)考核范围
本校在岗和外聘的导师。不能参加考核者,须由所属学院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延期考核申请。
(二)考核依据
按照《安徽农业大学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暂行)办法》执行(见附件)。
二、导师遴选
(一)学科范围
1、博士生导师遴选的学科范围:作物学、园艺学、林学、生物学、生态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木材科学与技术。
2、硕士生导师遴选的学科范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权点。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聘、严格标准、择优选拔。
2、申报的支撑材料为近三年工作业绩(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
3、遴选与考核相结合,形成导师动态管理机制。
(三)基本条件
1、硕士生导师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作风正派,熟悉学位工作条例,学术端正。
(2)工作态度认真,专业知识扎实,能独立承担本学科相关研究生课程教学并指导研究生开展科研工作,研究方向明确。
(3)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且在研一项三类及以上项目。
(4)一般有协助指导研究生的经历,有保障硕士生培养的科研经费。
(5)近三年科研项目与成果具体条件由所属学院制订。
(6)外聘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必须是学校合作单位的科研人员,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
2、博士生导师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作风正派,治学严谨。
(2)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研究方向稳定。
(3)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年龄在55岁以下(1961年1月1日后出生);教授聘期满三年,已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并能承担研究生的教学任务。
(4)近三年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者须承担至少一项二类项目,且具有充足的博士生培养经费。自然科学类科研经费平均每年不少于20万,社会科学类科研经费平均每年不少于6万。
(5)近三年科研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自然科学类申请者要求在二类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且至少2篇SCI论文(其中一篇JCR2区论文),工程类EI(JA)论文3篇;社会科学类申请者要求在二类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4篇及以上;
②自然科学类申请者获国家级科研奖励(前5名)或省部级一等奖(前3名),或省部级二等奖主持,并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3篇及以上,且至少2篇SCI论文,工程类EI(JA)论文2篇;社会科学类申请者获省部级社科类一等奖或二等奖主持,且至少在二类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2篇。
(6)引进高层次人才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遴选程序
1、校内硕士生导师由个人申请,学院评定,学校备案。
2、外聘硕士生导师由个人申请,学院推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
3、博士生导师由个人申请,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4、遴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聘用上岗。
三、工作日程
(一)考核工作
1、材料提交:提交考核表(一式4份)至所属学院(12月25日之前,第18周周五)。
2、学院考核:学院完成校内硕士生导师的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一式1份)和博士生导师及外聘硕士生导师的考核表(一式3份)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1月15日之前,第21周周五)。
3、学校考核:校导师考核小组完成博士生导师及外聘硕士生导师的考核工作。
(二)遴选工作
1、个人申请:提交申请表、近三年代表性科研论文及成果复印件(一式4份)至所属学院(12月25日之前,第18周周五)。
2、学院评审:学院完成校内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并将遴选结果(一式1份)、博士生导师、外聘硕士生导师申请表及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式4份)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1月15日之前,第21周周五)。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开展博士生导师评审工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完成博士生导师及外聘硕士生导师评定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导师考核和遴选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内容,务必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公正合理,保证考核和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2、博士生导师考核和遴选工作由其所属学科点所在学院负责。
3、涉及学科交叉的硕士生导师考核和遴选工作由其所属学院负责。
4、各学院应将所有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分类汇总后发至邮箱yjsy@ahau.edu.cn。
附件:《安徽农业大学学术型研究生导师考核(暂行)办法》(点此下载)
附表:导师考核和遴选相关表格(点此下载)
安徽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