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SRF)实施细则》(校教字[2005]34号)文件规定,学校将开展2016年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凡我校全日制本科2013级、2014级、2015级的学生均可申请。要求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2.申请者同期只能申请一项,每个项目的申请者(主持人)限为一人,项目组成员最多不超过5人,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签字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每个项目至少有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在编在岗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有相关课题。
(二)申报范围
1.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
2.实践教学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
3.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项目;
4.与国家、省机器人大赛、创新技能大赛等各类大赛相结合的项目;
5.社会调查项目(数量不超过立项项目的10%);
6.其他有理论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7.对于入驻校内基地的可行性研究项目,学校将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三)项目类别、项目资助情况
项目类别分为:校级项目、校院共建项目、自筹项目。
项目资助分为:校级项目2000元、校院共建项目1000元。
(四)申报程序及提交材料要求
1.项目主持人填写《安徽农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表1),经指导教师签字,提交至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院,由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
2.各学院于8月31日前将本单位申报的《安徽农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及《安徽农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见附表2)一份,连同电子文档一起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3.学校对学院报送的申请项目进行审核并报主管校领导批准,由学校公布立项结果。
4.所有项目必须经学院推荐,学校不接受学生个人直接申报。
(五)项目的管理
1.项目中期检查
(1)各学院安排中期检查,并将中期检查结果(纸质和电子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备案。
2.项目结题
(1)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间为一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多不超过两年)。
(2)项目结题形式包括申请专利、发表论文、成果鉴定、个人总结(要查重)等,要求第一完成人必须是学生。
(3)项目结题时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同时提交专利、论文、成果鉴定、个人总结、实物等相关材料。
(4)由学院组织结题,将结题验收结果(纸质和电子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备案。
3.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
(1)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学校的财务报销制度。
(2)项目中期检查前可报销经费的30%,中期检查通过后报销项目经费的40%,项目结题后报销剩下的经费。
(3)除由于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外,没有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学校将收回全部或部分立项经费。
4.学校鼓励以自筹经费立项,名额不限,立项数量纳入各学院在今后国家级、省级项目评审的指标分配基数,项目管理上和学校资助立项同等对待。指导老师可放宽到协同育人、校企合作等单位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相关人员。
(六)项目名额分配(见附表3)
联系人:应明 联系电话:65782810 电子信箱: yingming12@ahau.edu.cn
教务处
2016年6月17日
注意:请各位申报的同学务必于8月28日将申报书交至学院208室王光应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