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25年12月26日下午,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著名法学家谢晖教授应邀为人文社科学院师生带来一场题为“通过法律的文化塑造”的学术报告。

谢晖教授从庄子与孔子的思想入手,揭示了法律与文化关系的复杂性,指出制度文化是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规范升华,对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具有覆盖性和包容性,法律制度确实改变了人们的观念和行为方式,实实在在地参与着文化塑造。
谢晖教授系统阐述了法律塑造文化的三种方式:认可、创制和矫正。法律要认可既有文化传统,也应具备创造新文化的功能,针对文化中的不良元素,法律还负有矫正使命,发挥筛选和引导作用。他指出,法律作为高级文化符号的意义,是对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兼收并蓄,法律创造的一系列物化符号、行为符号和精神符号系统构成了现代社会治理的基础框架;法律承担着保护公民文化权利、实现文化资源的均衡配置、促进文化财富创造和文化能力升华的使命,文化自信不仅源于传统,更建立在当代网络文明等新型文化形态上,而这些都需要稳定可靠的法律保障。
这场讲座不仅揭示了法律作为文化符号的内在逻辑,更为师生们理解当代中国的法治实践提供了深邃的文化视角。师生们纷纷表示,通过谢晖教授的精彩阐释,他们认识到法治建设不仅是制度工程,更是深刻的文化塑造过程。(文图:龚伟 预审:刘云 初审:江晓华 终审:王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