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帮助我校师生深入理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提升教学科研水平。5月12日,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邀请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管洪彦教授,于校图书馆第二报告厅开展题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重要制度解读与实务操作”的专题培训。院长方国武出席活动并致辞,法学系师生,社会工作、农村发展相关专业研究生参加了此次培训。
管洪彦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性质、外在形式主线和内在价值主线为切入点,深入解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涵、地位和职能,剖析其特别法人、破产适用、出资、收益分配等规则。同时,管洪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实施后,涉及这部法的法律适用研究热点进行介绍,有助于学院师生学习、研究中能聚焦前沿。
管洪彦长期深耕民法学、土地法学与农业农村法治领域,是农业农村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起草专家咨询组专家,深度参与这部法的制定过程。其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2项;在《法学家》《当代法学》《农业经济问题》等权威刊物发表论文余篇。
(文/彭诗杰 图/方静 编辑/张智勇 预审/江晓华 审核/方国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