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形势与政策课表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日期:2013-04-10

注:1.各专业团支部书记负责考勤,并将考勤结果当场交给授课老师,学生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假可随其他班级同学一起补上,但需提供由授课老师签名确认的听课证明,交给原专业授课教师,否则算无故旷课。

2.本课程成绩考核由笔试和平时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平时成绩占百分之四十,根据考勤人员考察出勤率评定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