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日期:2013-05-15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SRF)实施细则》(校教字[2005]34号)文件规定,我校第十一批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二、申报条件:项目主持人须为在校本科二、三年级学生;鼓励一年级学生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项目的研究。申请者必须成绩优良、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项目小组;申请者个人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前次项目未完成者或研究小组成员不得再次申请。
(2)实践教学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
(4)与国家、省机器人大赛、创新技能大赛等各类大赛相结合的项目;
(5)社会调查项目(数量不超过立项项目的10%);
四、为保护广大学生参加创新项目研究热情,实现立项方式多样化,学校鼓励以自筹经费立项或学院、教师科研经费立项等形式,项目管理上和学校资助立项同等对待。(自筹经费项目或学院、教师科研经费资助项目需在申请书中注明)
(1)申请者向所在学院提交《安徽农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空白表格见附件1)
(2)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请项目按本通知要求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并对拟推荐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3)对跨学院的项目,经有关学院会签,由第一申请者所在学院申报;学院教学秘书对拟推荐项目登记备案,于5月31日之前报教务处(纸质文档一式二份,电子文档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4)6月中下旬,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学院报送的申请项目进行审核并报主管校长批准,由学校公布立项项目。
六.资助金额:农科、理科、工科类项目一般资助1000元,文法经管类项目一般资助600元。
七.项目资助年限:一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多不超过二年)
八.项目实施与管理:按校教字[2005]34号文执行。
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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