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高校首设法制基地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日期:2012-03-29
本报讯 “我认罪,我对不起我家人,对不起自己,我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希望法庭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天早上,因为盗窃同居室友的一条金手链,21岁的潘某付出了应有的代价。这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但是审判地点却不是在法院,而是在安徽农业大学的校园内,案件的旁听人员不是潘某的亲属,而是一群和潘某同样年纪的年轻大学生。
今天早上,合肥市普法办和安徽农业大学人文社科学院共建的合肥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在农大揭牌,据了解,这是合肥市首家在高等学校设立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通讯员 邹万方 本报记者 杨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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